關于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2018-05-07 10:18
銀住建發(fā)〔2018〕385號
局屬各有關單位,各相關企業(yè):
根據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“五一”節(jié)及汛期安全生產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安委辦明電[2018]7號)、《銀川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“五一”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(銀安辦[2018]63號)和《銀川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(銀安辦[2018]65號)文件要求,結合我局工作實際,現將我局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強化組織領導、部署落實安全生產工作。
各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、區(qū)、市關于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把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突出位置,全力防范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引發(fā)安全事故。要針對我局業(yè)務特點,明確重點防范區(qū)域和單位,制定有效防范應對方案和措施,早部署、早安排。
二、突出防汛重點、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。
各相關單位堅持問題導向,健全防汛工作機制,強化組織領導,市轄三區(qū)在建工地各方參加主體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企業(yè)防汛安全生產責任管理體系;市建筑行業(yè)管理處要加強建筑工地汛期隱患排查及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,要以建筑工地、職工宿舍、臨建設施為隱患排查重點,嚴防大風、雨天發(fā)生墜落倒塌事故;市政管理處要對城市道路、排水等設施進行排查。針對城市低洼路段和排水管道因老化損壞、淤堵等原因而流水不暢現象,應及時制定易積水路段應急排水方案。同時針對城市低洼重點地段的地下構筑物進行排查,向產權單位通報城市防汛工作情況及應急要求。
三、強化安全意識,提升預警綜合能力。
進入汛期以來,我局各項相關單位應密切關注天氣預報,及時通過短信、微信平臺向全市建筑企業(yè)發(fā)布預警信息,同時要求在大雨期間各企業(yè)管理人員克服麻痹思想,在建工程停止室外高處作業(yè)和起重吊裝,做好現場基坑監(jiān)測及排水措施,以及臨建設施、腳手架、模板支架、起重機械、吊籃、施工用電等的管理和維護工作,預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。
四、嚴格落實值守、強化應急管理工作。
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防汛值班安排,嚴格執(zhí)行防汛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,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崗位,第一時間將水情、汛情、災情報送給帶班領導。同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,加強防汛應急救援隊伍值班備勤及應急物資配備,做好各項防汛應急準備。
銀川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18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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